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638 证券简称:隆基仪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股东大会”表述 调整为“股东会”
所有“罢免”表述 调整为“解任”
所有“辞职”表述 调整为“辞任
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表述 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 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知的公告渠道
所有“法律、行政法规” 表述 调整为“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基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表”)、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经由宁夏隆基宁光仪表有限公司整体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 发起设立。
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 束力的文件。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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