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证券代码:873639 证券简称:行新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西行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向南昌联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虹”)购买其持有的南昌龙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泊科技”)51%股权,该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25.5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泊科技 51%的股权,陈念志持有龙泊科技 33%的股权,陈钟猛持有龙泊科技 16%的股权。龙泊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变更事项以最终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或者购买股权资产涉及认缴出资的,成交金额应包括注册资本中挂牌公司认缴出资的金额。
根据北京均德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南昌龙泊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均德樾审字[2026]第 Z-3402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昌龙泊总资产为 0 元,净资产为 0 元。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应以成交金额为准,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
0 元,对应认缴出资额 25.5 万元,故本次成交金额为 25.5 万元。公司 2024 年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227,821,347.0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为 179,331,026.35 元。本次成交金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比重分别为 0.11%和 0.14%,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购买股权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均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信息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昌联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 298 号万豪城 2#写字楼 12-05 室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 298 号万豪城 2#写字楼 12-0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专利代理,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
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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