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7
关于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为 110.07%,净利润增幅为 251.32%,毛利率由 37.79%增长至 43.82%。公司披露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承德地区新建商品房项目较多,二是公司新进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新的收入增长点,三是公司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不断开拓新客户;毛利率增长原因为公司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为石油产业相关附属产品,报告期内该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导致成本下降较多、毛利率上升。请公司:(1)将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按照新建商品房带来的收入增加、棚户区改造带来的收入增加以及新拓展客户带来的收入增加量化分析说
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公司产能增加情况、人员增加情况、用水及用电等能源使用情况等进一步分析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结合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原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量化分析说明毛利率增加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及其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原油及原材料价格走势分析说明公司高毛利率是否具备可持续性;(3)结合上述分析以及公司后续订单的获取情况、期后收入及利润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稳定性;(4)除已披露的影响因素外,公司是否存在行业、经营环境、核心竞争力、经营模式、营销方式变化等其他影响业绩增长的原因,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并分析。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性及趋势,说明公司高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等业绩指标是否真实、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192.88 万元、2,848.86 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24%、57.40%。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客户倾向延长信用期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形;(2)结合期后回款情况、疫情以及下游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等分析说明公司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3)补充披露坏账计
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公司的信用期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研发。公司披露,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双卡点连接内置钢丝焊网保温板系统”技术。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合作研发及外包研发,其中公司与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双卡点连接钢丝焊网内置保温板技术规程、双卡点连接钢丝焊网内置保温板建筑构造”合作研发项目。喀
什启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成立,2018 年开始即
为公司提供研发服务,且金额较大。
(1)请公司说明“双卡点连接内置钢丝焊网保温板系统”技术是否为自主研发技术,并说明公转书中关于主要技术及主要知识产权的披露是否完整、准确;如否,请修改披露信息。(2)请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以下简称《指引第 1 号》)关于合作研发的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背景、合作方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合作内容简介、合作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收入成本费用的分摊情况、关联关系以及合作研发对项目核心技术的贡献,公司是否对合作研发存在依赖等;
(3)请公司补充披露 2020 年委托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2020 年委托研发费用与合作研发合同中公司与石家庄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研发合同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4)请公司补充说明委托喀什启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原因及合理性;(5)申请材料披露当期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重为 0,是否披露错误。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按照《指引第 1 号》的要求对公司
研发投入进行核查,并结合受托方研发能力、研发经验、研发人员,以及委托研发合同内容、研发成果等核查委托研发的真实性,对核查事项逐条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个人卡。申请材料披露,公司曾利用两张个人卡进行收款。请公司补充披露赵晓龙个人卡的销户时间,潘名蕾个人卡的遗失及挂失换卡时间,报告期后是否仍存在现金收付款及个人卡收款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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