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推荐承德建元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二零二一年五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科技”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已经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推荐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我公司对建元科技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建元科技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建元科技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指引》的要求,对建元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规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对建元科技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建元科技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小组对建元科技的尽职调查情况,我公司认为建元科技符合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公司依法设立
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14,705元,由赵泽桐、杜金龙、2名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并经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系由承德建元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6日。有限公司的历次涉及股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经营范围的改变等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公司设立合法。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符合《公司法》规定。
2、公司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为承德建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6日,2020年12月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值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存续已满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综上,公司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建筑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6,403,515.83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6,223,550.63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31,694,240.30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1,524,979.00 元;为此,公司主营业务明确,且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档案及公司章程的记载,并且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业务人员和会计人员,确认公司自成立至今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定或章程规定须终止经营的情况。
根据项目小组对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纳税情况的调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所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存续。
综上,公司符合“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条件。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2020年12月24日,股份公司成立,建立起了较为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基本能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经项目小组通过对公司股东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材料的核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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