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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4


关于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收悉贵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下发的《关于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科技”或“公司”)、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关于需要审计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中会计师的相关回复》。涉及对《承德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显示,本回复中涉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及反馈回复之结论
宋体(加粗)

性意见

宋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之回复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之修改
楷体(加粗)

或补充披露内容

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公司财务规范性。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中披露的个人卡问题进行规范,说明规范措施以及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后是否仍存在个人卡收付款或其他财务不规范的情形,并对公司财务规范性是否符合《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
中披露的个人卡问题进行规范,说明规范措施以及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

(一)个人卡问题及规范措施

1、个人卡问题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卡收款情况如下表:

个人卡卡号/ 交易对手方 金额(元) 款项性质 是否已进行

收款人 会计处理

尾号 5244/潘 承德同力达

名蕾 建筑工程有 400,000.00 货款 是

限公司

尾号 6175/赵 河北正允建 250,000.00 货款 是

晓龙 筑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公司个人卡收款金额合计 650,000 元,占当年销售收款的比例为
1.02%,占比较小。

2、规范措施

(1)公司已将用于收款的个人卡注销,具体情况如下表:

个人卡 销户时间 遗失时间

尾号 6175/赵晓龙 2021-4-28 -

尾号 5244/潘名蕾 2021-6-11 2020 年 12 月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其开展业务过程中货币资金及银行账户的使用。

(二)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情况

1、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收入确认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会计核算日常管理、采购及销售业务管理。

2、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有效性情况

(1)通过员工入职培训,加强对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流程培训;有针对性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培训,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规范意识,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2)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2019 年-2020 年个人卡情况已经清理完毕,所涉及的个人卡并非为公司专用,赵晓龙将尾号为 6175 个人卡已注销,潘名蕾所持银行卡遗失,已办理挂失换卡,不再用于公司款项收取,2021 年 6月 11 日,潘名蕾已将其换卡后尾号为 5273 的个人卡注销。

【主办券商回复】

请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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