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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15:45:04 股吧网页版
牦牛控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牦牛控股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3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488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以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回复 第 1 页

问题 5.收购财智博汇后注销的合理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1)2022 年 5 月,公司定向发行 539.60 万股普通股收购
智友惠、财智博汇的股份,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4,171.10 万元。其中,向交易对方 8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智友惠合计 44.43%股权,向交易对方 19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财智博汇合计 85.99%股权。(2)收购完成后,财智博汇在报告期内注销。

请发行人:(1)说明智友惠、财智博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相关财务情况。(2)说明公司收购智友惠、财智博汇的商业合理性,收购不久即注销财智博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收购事项是否真实、定向发行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行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智友惠、财智博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相关财务情况

(一)智友惠

1、主营业务及基本情况

智友惠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仅作为持股平台持有宜阳宾霸股权。注销前智友惠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12MA281E4R85 的《营业执照》,载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智友惠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源南路 50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帅君

注册资本 8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2 日

回复 第 2 页

营业期限 2016 年 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

实业投资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
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
经营范围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动历史沿革

(1)2016 年 1 月 12 日,智友惠设立

2016 年 1 月 12 日,智友惠经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

智友惠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宗臻 580 65.90%

2 金宗铨 300 34.10%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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