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关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的工作安排,减少宋楠一人。人员调整后,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钟霖佳和顾扬帆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和义观达”或“律师”)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沟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瑶琴 实际控制人
2 张国君 实际控制人
3 张国赛 实际控制人
4 张帅君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5 张璐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陈金松 董事、财务总监
7 周爱琴 董事
8 沈家乐 董事
9 钮月蓉 独立董事
10 孔德民 独立董事
11 郑启 监事会主席
12 陈红斌 监事
13 俞军 监事
14 穆泓 持股5%以上股东
辅导对象及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最新IPO监管政策和规范要求,结合近期IPO关注重点及案例分析,进一步督促公司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实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规范运行;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行;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2、实地考察公司生产厂区及生产车间,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安全与环保情况。
3、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辅导工作小组核查了公司财
务情况,包括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税项、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情况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和义观达和立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甬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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