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关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顾扬帆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辅导小组,新增李恬作为辅导小组成员。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钟霖佳和李恬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和义观达”)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调查、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瑶琴 实际控制人
2 张国君 实际控制人
3 张国赛 实际控制人
4 张帅君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5 张璐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陈金松 董事、财务总监
7 周爱琴 董事
8 沈家乐 董事
9 钮月蓉 独立董事
10 孔德民 独立董事
11 郑启 监事会主席
12 陈红斌 监事
13 俞军 监事
14 穆泓 持股5%以上股东
辅导对象及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24年度报告》。辅导工作小组核查了公司财务情况,包括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税项、主要资产及主要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情况等。
2.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和义观达和立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甬兴证券开展辅导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开展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产品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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