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3642 证券简称:牦牛控股 主办券商:甬兴证券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 总资产的 30%;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 净资产的 5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方提供的担保。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 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
的其他担保事项。 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
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会审议的
其他担保事项。
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出股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案。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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