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牦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钟霖佳和李恬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和义观达”)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调查、线上沟通的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瑶琴 实际控制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2 张国君 实际控制人
3 张国赛 实际控制人
4 张帅君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5 张璐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陈金松 董事、财务总监
7 周爱琴 董事
8 沈家乐 董事
9 钮月蓉 独立董事
10 孔德民 独立董事
11 郑启 监事会主席
12 陈红斌 监事
13 俞军 监事
14 穆泓 持股5%以上股东
辅导对象及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关于挂牌公司2024年年报大额投资理财情况的专项反馈意见。作为牦牛的持续督导机构,甬兴证券协助公司进行核查,公司于8月5日完成了专项意见的回复。
2、甬兴证券协助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对相关披露内容进行了核查。
3、参照新《公司法》及配套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在甬兴证券的辅导下已完成内部监督制度的调整,决定保留监事会、撤销审计委员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作出了相应修订。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和义观达和立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甬兴证券开展辅导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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