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1 17:12:44 股吧网页版
柳州城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873645 证券简称:柳州城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柳州城建城市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3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辛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龙义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雄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3月1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罗俊杰先生的董事长、董事,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李炳璇女士的董事、总经理,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文娟女士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姚明捷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汤军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辛艳女士的副总经理,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林华静女士的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工作原因原董事长、董事罗俊杰,董事李炳璇、文娟、姚明捷、汤军提出辞职。因工作调整,原高管辛艳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原高管林华静辞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职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措施,保障公司有序经营,提名杨军、辛艳、陈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聘任辛艳为公司总经理,龙义元为公司副总经理,刘雄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杨军,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空军某部场站服役;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柳州市龙城保
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柳州市龙城保
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 年 3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广西柳州市城建龙城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