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9
江苏奥琳斯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江苏奥琳斯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奥琳斯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 公 司特殊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2004 年 12 月,有限公司设立,注册
资本为 200 万元,经过一次增资和一次减资,注册资本变更
为 1,180 万元。2005 年 12 月 5 日,股权转让各方以转让之
日公司的实际值计算,以货币形式支付。(1)请公司披露 2005年 12 月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2)请公司补充说明股东历次出资的来源,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非法募集资金等情形,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3)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股权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公司业务资质。公司母公司奥琳斯邦主要从事锅
炉、压力容器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及销售,子公司奥琳材料主要从事碳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奥琳斯邦取得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整个报告期。(1)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期间公司是否从事相关特种设备的
生产,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的行为,如是,该行为是否存在为行政处罚的风险或情形、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2)奥琳斯邦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已经或即将届满,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前述资质的展期情况以及前述资质过期或无法顺利展期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3)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奥琳斯邦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配套产品的安装,以及子公司奥琳材料从事的碳纤维材料业务是否需要并已经取得相关资质;(4)公司技术、生产、质检岗位的员工是否需要并已经取得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等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以上事项的核查情况,就公司(含子公司)是否已具备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违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整改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关联租赁与无证房产。(1)公司与关联方常州市
武林热油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林热油泵”)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武林热油泵厂房用于生产、办公,租赁期
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每年为 120
万元整(含税),租赁面积 20600 平方米。请公司补充披露前述租赁厂房的产权证书信息、武林热油泵是否合法拥有前述租赁厂房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租赁厂房是否符合所占土地的法定及规划用途,租赁使用协议的主要内容,租赁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已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将前述房产并入公司的原因以及是否支付对价与定价依据等事项。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确认租赁使用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完备、公司对租赁厂房是否存在依赖、使用权获取是否持续稳定,并结合市场价格核查租赁使用定价的公允性;租赁厂房是否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客户或供应商使用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在武林热油泵拥有的土地上建设钢结构厂房及附属、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 11,797.24 平方米,未办理申报手续,存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被拆除的风险。请公司补充说明未将相关土地并入公司的原因,披露公司建设前述房屋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或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产权办理是否存在实质障碍以及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结合前述房屋的面积占比、具体用
途、使用前述房屋产生的收入、毛利及利润等、搬迁费用、停工损失等情况量化分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主管部门的意见补充核查前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说明将前述房产计入公司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环保事项。(1)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存在导热油循环控制系统项目,有机热载体炉、自动化控制设备、化工设备、锅炉辅机等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以及承包热能工厂和其系统的设计和建设项目未申请验收、停止运行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前述项目未申请验收、停止运行的原因,停止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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