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6
证券代码:873649 证券简称:信泰航空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陕西信泰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信泰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信泰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信泰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第三章 关联方交易
第七条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八条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提供担保;
(6)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7)租赁;
(8)代理;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1)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2)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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