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2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3650 证券简称:腾升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腾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采取限期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陈明华等采取限期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8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陈明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陈灵珊 董监高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陈明芳 董监高 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
东
陈依舟 董监高 监事、持股 5%以上的股
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41
未按期配合主办券商提供要求核对的银行流水。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4 至 5 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华、董事
兼董事会秘书陈灵珊、董事陈明芳、监事陈依舟存在股票减持行为。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于2024年5月23日向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发送专项反馈意见,要求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参与非法推介、分销股票的行为。上述人员无合理理由未按期配合主办券商提供要求核对的全部银行流水,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二十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陈明华、陈灵珊、陈明芳、陈依舟给予限期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陈明华、陈灵珊、陈明芳、陈依舟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按期改正完毕。如拒不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给予股东的限期改正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给予股东的限期改正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4-041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治理规则》《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积极配合主办券商及监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前期一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