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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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15
关于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XYZH/2025JNAA4B0039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文科技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鉴证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奥文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就对奥文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重述事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认为,奥文科技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文科技公司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JNAA4B0039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威海奥文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对发现的前期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主要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
1、公司年末货币资金中存在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大额定期存单,根据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流动性划分标准,公司将上述大额定期存单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并计提相应利息,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 51,775,401.82 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 406,333.33 元,调减财务费用 1,369,068.49 元,调减货币资金 50,000,000.00 元;公司年末货币资金中存在理财产品,公司对此进行调整,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98,555.48 元,调增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760.54 元,调减货币资金 71,794.94 元。
2、公司将持有的因客户回款所收到的票据全部在应收票据项目列示,在考虑票据承兑人信用状况以及票据背书转让的频率、金额等基础上,对持有的票据分类进行调整,将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的票据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调增应收款项融资 103,000.00 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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