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873659 证券简称:中天防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阳中天防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拟购买南阳高新区防爆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代征代建南阳防爆智能产业园 10#厂房。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刊登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拟购买资产的公告》(2024-007)。
近日,公司与南阳高新区防爆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征代建协议书》,以 “代征代建”方式依法取得位于独山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区间路以北、A9 路以西的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 10#厂房,建筑面积为 17,527.30 平方米,厂房预算价格为人民币 42,394,931.43 元(未包含外配套费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拟购买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阳高新区防爆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信臣路交叉口西南角创业大厦 19 楼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经十路与纬八路交叉口中关村创
新创业中心 12 楼。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管理;日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法定代表人:王顺
控股股东:南阳中关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南阳市财政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南阳防爆智能产业园 10#厂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独山大道以东、北环路以南、区间路以北、A9 路以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资产处于建设阶段,预计于 2024 年 12 月可建成,届时房产开发公司将以房
产销售形式为我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同时将房屋交予我方使用。该厂房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不存在违建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形。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厂房预算价格为 42,394,931.43 元(未包含外配套费用)。南阳防爆智能产业园 10#厂房总价款待正式回购时会进行进一步的审计评估确认。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中天防爆与南阳高新区防爆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31565 号的《南阳防爆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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