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6
公告编号:2024-127
证券代码:873662 证券简称:和特能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
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由股 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过半数选举产生。
产生。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 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4-127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因战略规划调整,将暂不设立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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