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1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 4
三、关于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 5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8五、说明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合格投资者人数等是否可能触发全国股转公司关
于分层管理相关规定中各市场层级的退出情形...... 8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9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特能源”、“公司”),证券简
称:873662,证券代码,和特能源,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根据《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和特能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和特能源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对和特能源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和特能源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
让,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货币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8.4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果实际情况为准。以公司披露的 2022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回购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项目 回购金额上限占 回购金额上限
金额 比 金额 占比
总资产 50,014.43 2.90% 57,175.90 2.53%
净资产 37,210.46 3.89% 34,212.78 4.23%
流动资产 19,481.72 7.43% 23,452.20 6.18%
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上限 1,448.4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0%、3.89%和 7.4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7,145.70 万元及 1,525.02 万元,合计为 8,670.72 万元,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资金保障。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1.16 和 1.90,按照拟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计算,回购后不会产生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的风险;公司 2022 年末和2023 年末资产负债率(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分别为 40.16%和 25.60%,资产负债率较低,资本结构稳定,偿债能力较强,因本次回购导致无法自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
公司 2022年度及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5,497.91万元及46,254.24 万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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