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159
证券代码:873662 证券简称:和特能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2024 年
9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148)等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12.07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6%。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84,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实施期限
公告编号:2024-159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根据公司2024年10 月14 日披露的《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本次
要约回购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
回购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因权益分派导致的回购价格、数量的调整情况。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833,4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833,4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0.73%,
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69.45%,回购资金总额 10,064,268.16 元(含过户费、经手费)
回购期间公司未发生权益分派事项,不涉及回购价格、数量的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83.54%股份的股东严勇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对《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进行审议,并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关于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的意见》。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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