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662 证券简称:和特能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和《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2024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满足个人考核指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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