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3662 证券简称:和特能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
(3)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4)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5)所有“在报纸上公告”调整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和特能源(福建)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定,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为原福州市和特投资有限 公司为原福州市和特投资有限公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 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有限公司,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记注册。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50181597892979H。
第四条 公司名称:和特能源(福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和特能源(福
股份有限公司 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Hete Energy
(Fujian)Co.,Ltd.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371.80 万元。 113,718,000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
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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