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不得 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 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 项进行必要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 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七条 委员任职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审计计划与费用,提议聘请 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重大会计政策、关联交易等 关键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并符合监管要求;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识别风险隐患,提出完善建议,保 障内控有效运行及合规性;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对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 者提出解任建议、要求纠正,依法提起诉讼;提议或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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