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修正)》《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平等性原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信息沟通一视同仁,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予以提供;
3、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既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又要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
4、保密性原则:与投资者进行信息沟通时,保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
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日常
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
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投资者关系顾问;
5、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6、其他相关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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