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除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外的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6、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7、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的情形。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规则所述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提供担保(即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除提供担保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本规则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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