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无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23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12,999 万元。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23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2,999 万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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