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飞翔股份
NEEQ: 873667
重庆市大足区飞翔旅游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兴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天露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因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并入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主体资格依法注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19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2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6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重庆市大足龙岗街道办事处报恩路 137 号 3 单元 2-1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重庆市大足区飞翔旅游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重庆市大足区飞翔旅游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38-00011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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