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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4:26:48 股吧网页版
三协电机: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73669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 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三协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监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 2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十) 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十一)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
的实施情况;

(二) 根据监事会决议,要求公司审计机构提供对公司经营项目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提出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

(三) 负责审查和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审查并签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意见;

(四)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作报告;

(五) 在监事会闭会期间,根据监事会已通过的决议,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监事会重要文件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六) 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

第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十条 监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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