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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4:27:02 股吧网页版
三协电机: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73669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 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定,制订本章程。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进区潞城街道富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经济
民路 218 号 5 号楼。 开发区富民路 222 号。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 表人。公司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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