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3669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指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公告编号:2025-004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审计机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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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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