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3669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对于该议案,我们表示同意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1-6 月财务情况,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1-6 月的实
公告编号:2025-047
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卫军、谢肖琳
202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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