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6
公告编号:2023-087
证券代码:873670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经营发展等因素,2023 年半年度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1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济东、常增明、魏强
2023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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