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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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3670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状况、自身经营规模及业务特点等因素,决定对上市战略进行调整,终止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济东、常增明、魏强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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