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670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较好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自有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
公告编号:2025-008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
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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