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18:52:01 股吧网页版
冠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873670 证券简称:冠森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业务发展及关联方业务情况,公司预计 2025 年向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无 锡 顺 铉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20,000,000.00 元。

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资料,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 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述银行授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洪修先生拟为公司提供担 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开展必要性, 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第一百零五条以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利的 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 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所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 3.6 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活动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或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执行;

(2)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或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活动的股东代表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