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坤隆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73671 证券简称:坤隆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寿光市坤隆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寿光市坤隆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提名吴法
祥、国玲等 41 人为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公告编号:2025-064

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根据《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5 日,就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
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审计委员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提名的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全部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修订<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 2025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山东寿光市坤隆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经认真审阅,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公告编号:2025-064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制定、审议程
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权的授予安排、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