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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股份”或“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同时,文中各类字体释义如下:

字体 释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中的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补充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独立性 ...... 3
问题 2:关于业绩下滑 ...... 48
问题 3:关于“两高”事项 ...... 76
问题 4:关于经营合规性 ...... 93
问题 5:关于历史沿革 ...... 120
问题 6:关于销售与采购 ...... 147
问题 7: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183
问题 8:其他事项 ...... 197
其他 ...... 253

问题1:关于独立性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法曾控制多家企业。(2)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集团)是实际控制人李法曾控制的企业、是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亦是公司的客户;公司与新龙集团处于同一化工园区内,存在相互租赁土地房屋的情形;公司曾为新龙集团提供担保、与其相互拆借资金、相互代收代付;公司从新龙集团处收购新龙物流、无偿受让3项专利权。(3)公司与新龙集团的经营往来规模较高,2023年末、2024年末,应付账款分别为7,414.73万元、2,926.53万元,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65.94万元、739.45万元,其中对新龙集团的土地转让金为1,517.63万元。

请公司:(1)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较多企业的原因及合理性,控制的企 业是否存在大额负债,如是,大额负债的形成背景、偿还进度及偿还安排,相 关企业是否具备充分偿还能力;按照《公司法》第23条规定,说明实际控制人 是否利用控制的企业逃避债务,公司是否存在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 险,相关风险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说明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产品内容、应用领域、核心技术、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 的异同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是,是否已规范完毕。(2)关于 业务独立。①按照销售、采购、租赁等列示说明报告期内与新龙集团的交易内 容、交易金额,逐项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对新龙集团是否存在重大依 赖。②结合可比市场公允价格、第三方交易价格,或对比关联交易毛利率与第 三方之间毛利率的差异等情况,逐项说明与新龙集团关联交易的公允性。③说 明氢气采购价格参考双氧水销售价格联动计算确定的合理性,定价方式与其他 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属于行业常见模式。(3)关于资产独立。①说明 公司2023年向关联方处置土地收入1,392.32万元,与其他应收款中土地转让金 1,517.63万元不匹配的原因;说明两次土地转让评估价格是否合理,与市场价 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②结合土地转让金的资金来源、资金流水情况说明交易 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理性。③分别列示公司、新龙集团生产经营场所的地 址、面积等,二者是否存在明显区分和隔断,是否存在生产混同的情况,公司 如何保障生产人员、机器设备、存货等关键资源的独立性,成本费用核算的准 确性,是否存在未入账使用关联方资产、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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