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新龙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新龙股份签订的《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第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辅导小组成员包括刘建增、宣莹、郭柳源、詹锐超、关峰、索剑鹏、李鑫,辅导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担任辅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在中泰证券的组织下,本期(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主要采取了现场
讨论、安排自学和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新龙股份应接受辅导的人员共 13 人,接受辅导人员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序号 姓名 职务/角色
1 李法曾 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李通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丁培杰 董事
4 李建学 董事、副总经理
5 常青 董事、副总经理
6 李爽 监事长
7 王建民 职工代表监事
8 刘福敏 监事
9 苗乃芬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10 张学军 财务总监
11 李光强 董事会秘书
12 王继彦 副总经理
13 杨怀平 总工程师
2、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小组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梳理,对关联方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方式进行核查,督促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性。
(2)辅导小组通过对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以及与公司合作的贸易商、物流公司所需资质进行核查,加强公司在经营资质方面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3)辅导小组通过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对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规范运作。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新龙股份申请材料进行了审理,于 2025年 7 月 11 日向新龙股份出具了《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于 8 月 7 日对上述问询进行了回复,8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
介机构于 9 月 9 日对第二轮问询进行了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9 月
17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除中泰证券外,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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