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3678 证券简称:亿安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9 月 14 日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
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5 名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为 15.69%。
公告编号:2024-041
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原因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挂牌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挂牌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四、 已授予权益的注销安排
截至目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尚未实际授出,激励对象均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不涉及已授予权益的注销事项。
五、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尚未实际授出,激励对象均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已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不涉及违约赔付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六、 备查文件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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