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8 16:56:41 股吧网页版
亿安智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73678 证券简称:亿安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1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就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本次激励对象名
单提出异议。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同意意见,
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和《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结合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反馈意见重新编制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版)》。并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21)。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主办券商兴业证券发表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亿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获授权益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获授权益条件。

(二)授予对象范围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 人,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包括其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5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40.00 万股的 22.05%。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全部股票期权,不存在预留部分。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50 元/股。

(四)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六)等待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 股票期权拟授予情况
(一) 拟授予股票期权基本情况

1. 授权日:2025 年 7 月 8 日

2. 行权价格:1.5 元/股

3. 授予对象类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其他

4. 拟授予人数:5 人

5. 拟授予数量:4,500,000 份

6.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

本次激励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