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前进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18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月 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发行股数 13,460,000 股(不含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305,4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88,286.1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117,113.89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9281 号)。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国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3.99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3,460,000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010,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5,470,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5,850,000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0%。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8,119,9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16,425,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3,708,100.7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2,717,199.27 元。截至2023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246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6,425,300.00
减:发行费用 23,708,100.7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2,717,199.27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810,606.47
减: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划转金额 17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 2,961,839.68
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68,432.48
注 1: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分别为宁波银行丽水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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