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
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杨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闫劲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赵李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胡羽象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吕迎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吕惠群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
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俞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 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 年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监事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 和子女不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对议案相关的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拟选举的董事 长、副董事长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 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拟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意将本次审议相关的候选人任职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胡羽象女士 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符合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资格要求,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 知识、经验和能力,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胡羽象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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