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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20:22:21 股吧网页版
前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北交所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
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 符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 符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 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
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
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十一)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十二)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
等工作经验;

(十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十四)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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