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0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本细则中确定的分工和总经理授权事项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
本条前两款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
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二)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后,应
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
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
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 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 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 3 次
以上通报批评;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程序如下:
(一) 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二)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聘建议,
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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