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3681 证券简称:吉春制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公告编号:2023-012
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充审议四平吉春吉鹿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此次借款的实际目的为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追认关联方曹桂华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我们认为该等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已归还完毕,相关资金占用费已参考央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35%及资金占用的天数计算并支付,未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该等事项虽未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害,但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占用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制定了相关制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独立董事:刘炳杰、曹春艳、睢大筼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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