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3681 证券简称:吉春制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公告编号:2024-012
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任命刘林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刘炳杰、曹春艳、睢大筼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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