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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6:40:22 股吧网页版
吉春制药: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3681 证券简称:吉春制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对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6,463.12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171.48 万元,合同负债余额 5,269.07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选取相关样本实施了函证程序,收到回函的比率极低。对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客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测试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准确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及公司将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公告编号:2026-010

1、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加强客户管理,建立预警机制,避免出现呆死账,保证公司的账款安全。
3、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催收客户函证,提高客户回函比例。

4、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严防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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