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3681 证券简称:吉春制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对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就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6,463.12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171.48 万元,合同负债余额 5,269.07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选取相关样本实施了函证程序,收到回函的比率极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客户,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测试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准确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
公告编号:2026-011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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