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春制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
1 其他 是
计报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吉春制药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6,463.12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171.48 万元,合同负债余额 5,269.07 万元。大信所对该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选取相关样本实施了函证程序,收到回函的比率极低。对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客户,大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测试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准确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相关风险事项暂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北证券作为吉春制药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审计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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