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2
深圳翰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监事会 ...... 36
第一节 监事 ......36
第二节 监事会 ......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第九章 信息披露 ...... 41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1
第十一章 通知 ...... 44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6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8
第十四章 附则 ......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翰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深圳市翰博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翰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5 号南山大厦 600B、600C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0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专注于对公共空间和人居环境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通过专业设计团队的紧密协作,因地制宜地创造有活力的综合空间,实现自然和建筑元素的共生。公司力求在最大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文化协同基础上,对中国城市化建设过程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有公共景观设计、人居和康养、市政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等。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园林景观工程规划与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编制;旅游区域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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