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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8:45:29 股吧网页版
睿木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3686 证券简称:睿木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 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借款、垫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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